
SISA获悉,海关总署于2026年6月9日发布第78号公告,明确自6月30日起规范无人机及相关物项(包括电机、飞控、图传模块、反无人机设备等)的跨境电商出口申报,并划定五条监管红线:
《跨境电商申报清单》"规格型号"栏必须据实填报物项名称及特性用途,取消简化申报模式,要求填写10位完整HS编码,而非仅前4位。
"生产销售单位"栏必须填报境内真实生产厂家或销售主体,不得以平台名、货代名或笼统贸易公司替代,确保供应链可追溯。
境外收件人须填写中英文全称,"备注"栏不得再使用网名或缩写模糊处理。
随附资料与物流信息不一致将触发海关质疑程序,质疑期间货物不予放行,误报可能导致整批货物被扣,错过销售窗口。
接近两用物项管制参数的产品需按规定作否定性声明或办理出口许可证并备注编码,建议卖家立即核对合作工厂能否提供完整参数及溯源资料,无法配合的作坊式供应链应及时更换,切勿使用"塑料玩具"、"电子配件"等泛类词掩盖真实品名以规避监管。
海关总署2026年对无人机出口申报的严格新规将于6月30日生效,跨境卖家需立即调整申报流程。核心行动点是确保品名、HS编码、生产商及收件人信息完整真实,两用物项提前备妥许可证,避免简化申报导致扣货风险。